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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受审 邮寄千封信诬告上司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07: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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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高鑫)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指使他人诬陷上司,违法销售所著书籍,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日前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据悉,张敬礼对被控的三项罪名表示部分认可,其代理律师就检方指控的各项罪名,分别为张做了无罪或罪轻辩护。

  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他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12月24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2011年1月6日被逮捕。

  同案被诉的还有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副总裁潘京萍。据悉,开庭当日,除张敬礼身着便装外,其余被告人均穿着囚服。

  张敬礼被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中,第一起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的建设。

  据媒体披露,2010年7月5日,广州国际医药港举行奠基开工仪式,该项目被称为华南最大医药商贸物流基地项目,是全国唯一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家级大型医药物流服务基地。

  检方称,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

  2010年4月,张敬礼向上述公司总经理卢某某索要贿赂人民币38万元。

  向行贿者索要“局长”书

  张敬礼涉嫌受贿的金额达117万余元,除了明着收受卢某某的38万元外,其余款项均是张替人办事后,借其自写的“局长”书《寿世补元》来实现的。

  据了解,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任要职期间,仍笔耕不辍,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有《百年FDA:美国药品监管法律框架》、《维护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探索与创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与法律实践》、《寿世补元》等。其中《寿世补元》定价高达368元。

  检方认定,2006年至2009年间,张敬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在天津某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被侵权药品注册号、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事件中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350套,价值19.81万元。

  2008年底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承诺为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投资筹建疫苗厂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00套,价值28.3万元。

  2009年间,张敬礼为北京某公司承揽处方药代理业务提供帮助,并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向该公司索要《寿世补元》一书550套,价值31.13万元。

  指示他人诬告其上司受贿

  据媒体报道,张敬礼被逮捕当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张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他因此被“双开”,并被移交司法部门。

  据了解,张敬礼被指“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主要是其捏造事实诬告上司。目前,网上还能搜索到该诬告文章,文中直指国家药监局领导失职渎职、搞形象工程、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等,并列出了所谓“违规提拔干部清单”。

  检方查明,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被告人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现金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在中央纪委调查期间,实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实。

  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还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事实,并指使被告人杨军、潘京萍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此前媒体披露,张敬礼诬陷上司是为争权夺位。知情人士称,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后,局长职位暂时空缺。内部人士分析,张敬礼有“转正”的意思,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终没能达到目的。在之后的几年,他一直未放下这块心上的石头。

  非法经营获利1600余万

  检方对张敬礼的指控,还包括其涉嫌非法经营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万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本案涉及单位行贿罪,被告单位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网页显示,其成立于2003年,目前主要投资医药制造业和文化传媒业,旗下制药企业拥有药品研发、生产、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2008年至2010年间,杨军、潘京萍在被告单位的下属公司——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购买顺义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刘宝(另案处理)提出请托,并于2009年6月向刘宝行贿积家牌手表一块。

  检方称,应当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张敬礼的刑事责任;以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追究被告人廖洪炳的刑事责任;以诬告陷害罪、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人杨军、潘京萍的刑事责任;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时,本案尚未宣判。

  牵出串案:国土局长收名表被判10年

  据媒体披露,张敬礼之所以案发,主要缘于其指使他人举报现任国家药监局领导。中纪委介入调查,最终确定所谓举报纯属诬告。

  随后,办案人员对举报人展开调查,举报人供出多起行贿行为,刘宝等官员因此被“抖”出,相关窝案、串案也因此案发。

  今年6月30日,50岁的刘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曾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主任,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法院认定,刘宝利用职务便利,向潘京萍所在的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推荐了土地资源,并帮助潘京萍分别联系时任顺义区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向英、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书记李丙春购买土地。

  在潘京萍所在公司与北方印刷产业基地管委会就购买土地达成意向后,该土地经由顺义区储备分中心履行了挂牌手续,刘宝作为该分中心主任行使了审批职权,最终上述土地由潘京萍所在公司购得。(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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