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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金融系统性风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尤其是在房地产调控的压力之下,银行信贷的系统性问题,以及前期地方民间借贷引发的高利贷风险日益显现。
此种背景之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强调,要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要避免跨区域盲目扩张。某种意义上说,此次会议表明国务院在金融改革方面给出基本路径,即在保持风险可控的状态下,通过局部试点来应对地方金融发展的需求与矛盾。
可以看到,随着欧债危机持续深化,政府债务层面的风险已向金融系统延伸,对于中国而言,国际环境带来的国内经济政策调控压力,同样给中国的金融稳定带来影响,此外,在房地产调控以及政府投资冲动的压力下,经济波动的风险将给金融安全带来冲击。
基于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央行在稳健政策的力度上做出了新的变动——11月16日,央行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提出“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和“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表述,而淡出“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这一提法。
实际上,随着物价进入到政府可控的预期范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由此成为从现在到明年年初的主要目标。此前一系列具体的微观政策的调整已经显示出目前宏观层面的微调会有所行动。目前,针对金融信贷等方面的微调政策,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对于铁路、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这几个方面都已作出松动。随后,中国人民银行为民间借贷“正名”,使得业界开始了对于民间金融发展的预期,尤其是在地方金融发展方面,金融改革被寄予厚望。
自温家宝总理在温州之行中提出有关部门研究温州金融试点改革的建议之后,相关部门迅速推进。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不过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金融发展过快带来的风险也需警惕。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4万亿”巨额投资计划的推动下,地方金融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张,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影响力量。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地方金融机构在全区的金融总量不到8%,而到了2010年10月,2000亿元的农村信用社资产,再加上包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市场份额占比已在50%以上。这种地方金融发展势头在全国多地都得到印证。
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数量有限,而且其服务的辐射范围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而言,门槛较高。此外,大量民间资本受限于正规金融机构设置的门槛,很多基本上都只能通过担保、典当等非正规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的炒钱游戏,这也是当前政府部门之所以对民间资本阳光化迟迟不敢行动的原因。不过,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而言,在保持金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相关的地方金融试点改革会有所进展,这种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也是目前政府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