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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军专栏之
从汗位推选到秘密建储:
大清公司接班人模式之困6
接班人雍正上位成为说服力不强的董事长,公司危机开始层层叠叠地扩散、放大,“收官”与“补漏”成为公司代偿期的关键动作。由此,极富典型意义的嫡长子继承模式失效之后的后遗症在其夕阳阶段全景展现,成为触目惊心的有关接班人制度悲剧的一个切片。
收官: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嫡长子继承模式失效后的接班人后遗症中,“收官”其实就是要找到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处理方式。因为雍正若不果断收官,局势可能激变,新公司将土崩瓦解;可一旦严厉处置又会授他人以口实,是谓两难。那么雍正的解决方案是怎样的呢?
雍正二年四月,雍正发布上谕,称皇八子允禩党人“惧各不知本量,结为朋党,欲成大事”,指责其藐视皇权的行径。十一月,训斥允禩拉拢工部侍郎岳周,沽名钓誉、居心不良。雍正三年二月,当众指出允禩等人犯的罪行“国法难容”,只因“欲保全骨肉,不事深求”。雍正四年正月初五,雍正以“允禩自绝于天,自绝于祖宗,自绝于朕,断不可留于宗姓之内,为我朝之玷……”等罪名宣布将允禩革去黄带子,交宗人府除名。三月,下令将允禩的名字改为阿其那,他儿子弘旺的名字改为菩萨保(在满语里“阿其那”“菩萨保”都是贬义词)。六月,雍正下令让大臣们给允禩议罪,允禩获罪四十条。九月初十,允禩在监禁中患重病死去。
这是对允禩的处理方式。再来看一下皇十四子允禵。允禵到京后,雍正称其“言行狂悖”,命他在遵化汤泉待命,事实上是将这个唯一的同母兄弟软禁了起来。雍正四年五月,允禵被押回京城,和他儿子白起一起关押在景山寿皇殿附近,日夜看着康熙帝后遗容,面壁思过。
还有皇十子允 。因允 借故不去喀尔喀,在张家口私自居住,公然藐视董事长权威。雍正下令革去其王爵,并遣回京师,交于宗人府永远监禁。
至于皇九子允禟,雍正先以其“违法肆行,与允禩等结党营私”等罪,夺其封爵,撤其佐领,并将他在西宁软禁起来。雍正四年正月,雍正以“僭妄非礼”的罪名,革去允禟黄带子,除宗籍,逮还京师。八月,定罪二十八条,送往保定监禁,并令其改名塞思黑(“塞思黑”在满语里过去多认为是“狗”的意思,近来有学者亦解释为“不要脸”)。同年,允禟暴毙,年仅四十三岁,原因成谜。值得一提的是,雍正曾说允禩、允禟二人“宽以容之,不可;严以待之,不可;放纵之,不可;禁锢之,亦不可”。这也为后来公司上下舆论纷纷提供了一个注脚。
最后是皇三子允祉。允祉跟雍正的关系可谓恩怨交集。康熙三十二年时,他和胤禛一同被派往孔子故乡参加孔庙落成祭典。在这以后,凡是行军围猎、祭典拜陵康熙都带他随行。康熙四十七年,允祉因功而被晋封亲王。康熙六十年,允祉又奉命与胤禛、允祹祭盛京三陵。可以说当时的允祉是接班人的一个重要人选。雍正即位后,以允祉与允礽素来亲睦为由头,命他守景陵。雍正六年六月,允祉被降围郡王,交宗人府禁锢。雍正八年,允祉因为在怡亲王允祥的丧礼上表情不悲被雍正再次夺爵,并幽禁于景山永安亭。两年后去世。
雍正处理完这些接班人之争中的危险人物后,又拿站错了队的公司高管开刀,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允禟的追随者苏努之子勒什亨被革去领侍卫内大臣一职,和持同样政治立场的乌尔陈被一起发配西宁;允禵的追随者宗室贝勒阿布兰被革去贝勒爵,并撤回赠赏的佐领;允禟岳父正红旗固山额真七十以及宗室苏努都被革职抄家,流放边地;允禩的追随者、明珠之子揆叙和遏必隆之子阿灵阿虽然已经去世,但雍正仍下令将阿灵阿的墓碑改为“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揆叙的墓碑改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以示羞辱。另外阿灵阿之子阿尔松阿也因“不但无悔过之心,其柔奸狡猾甚于其父”的罪名被革职,雍正令其在祖坟前思过。
补漏之一:整个帝国公司的危机公关
在雍正初年的接班人危局中,“补漏”与“收官”其实是相辅相成的。雍正“收官”的动作过于刚猛,公司上下舆论纷纷,出台《大义觉迷录》,以示其上位合法性就是雍正的一种“补漏”。
雍正在事关接班人的问题上采取如此决绝的手段,客观上导致了手足相残的后果,自然使得大清公司上下舆论纷纷,这也是接班人问题继续发酵的体现。一些政治流言开始传播,诸如“圣祖皇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将‘十’字改为‘于’字”,“圣祖皇帝在畅春园病重,皇上就进一碗参汤,不知何如,圣祖皇帝就崩了驾,皇上就登了位,随将允禵调回囚系。太后要见允禵,皇上大怒,太后于铁柱上撞死,皇上又把和妃及他妃嫔都留于宫中”(《大义觉迷录》)这些流言之所以在公司上下得以流传,其本质在于接班人推选制度的暗箱操作及模式创新失败所致,而雍正基于此的危机处理方式过于刚猛也给了舆论纷纷以存在和扩散的空间。
雍正五年,如此流言竟然波及到了闭塞落后的湖南永兴县郊一百多里地的偏僻乡间,并且演绎成川陕总督岳钟琪三次上疏指摘皇帝的故事。“篡位说”、“投毒说”在民间的“合理想象”甚至使得一个叫曾静的当地愤青秀才派了学生张熙去陕西策反川陕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人心浮动使得公司稳定大受影响,曾静投书案从一个侧面说明———尽管接班人之争中的危险人物都已解决,但接班人之争中的敏感问题还亟须说明,必须给雍正董事长地位的合法性一个强有力的注脚,才能稳定大清公司的人心,事业才有可为。
为此,雍正出台《大义觉迷录》一书,向天下广为刊印,以示其上位的合法性。在这本书里,雍正对曾静所列举的关于他谋父、逼母、游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任佞的“十大罪状”一一进行反驳,开始了一个帝国公司的危机公关。如果说此前他的危机处理是针对他的弟兄们———那些潜在的接班候选人的话,那么这一次雍正要公关的则是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心。雍正在书中对他接位的合法性、正当性作了详细说明和辩解,同时号召公司上下认真学习该书内容,廓清流言及是非,最重要的是要倾听其心灵告白。
补漏之二:年羹尧和隆科多的最后处理
而更大的“补漏”动作便是对年羹尧和隆科多问题的处理。
如果将允禩、允禵等接班人之争中的危险人物视作“矛”的话,很显然,雍正之所以获胜是因为他有两块厚实的“盾牌”为其抵挡攻势。一是年羹尧,二是隆科多。雍正刚接位时,因为有步军统领隆科多掌管京城禁卫军,允禩等人才不敢造次。《永宪录》里记载:“上宴驾后,内侍仍扶御銮舆入大内,相传隆科多先护皇四子雍亲王回朝哭迎,身守阙下,诸王非传令旨不得进,次日至庚子,九门皆未启。”这个“九门皆未启”,实有赖于隆科多在雍正接班过程中作了有利于他的安排,实行了治安管治。而年羹尧之功则在于他对允禵的西路军形成威慑力量,卡断了其与京城联系的通道,确保允禵不能以接班人的身份回京夺位。所以当雍正下令允禵只身回京奔丧时,允禵也不敢有所作为,乖乖回来。
在解决接班人的问题上,雍正用他的盾去抵挡矛的进攻,并已然收到成效。但随后,盾在失去矛之后也成了向主人进攻的武器。这其实是制约的失衡,因为在理想的接班人模式之下,本不应出现矛,更遑论盾的存在。以暴力钳制暴力,当最后的暴力硕果仅存时,雍正的董事长位置其实是岌岌可危的。年羹尧自恃有功,竟然“两次恩诏到陕,并不宣读,亦不张挂”,“启折在内房启发,并不穿朝服,大堂拜送”。这是一种违制,是对董事长权威的藐视。在这一点上,年羹尧的所作所为很像允禩、允禵等接班人之争中的危险人物———盾在矛折戟沉沙后,自身也转化成矛了。
如果违制只是一个形式问题的话,年羹尧其实还有更具实质性的举动。他把手伸向了公司的人事权,规定西北各地“文官自督抚以至州县,武官自提镇以至千把”都由他年羹尧授任。在年羹尧的苦心经营下,一个规模庞大的年党集团已然成型。年羹尧集团骨干分子成为大清接班人问题上衍生出来的赘生物,直接考验雍正的处置能力。
矛解决了,盾又成问题,接班人问题出现叠加效应。如何破解?雍正的“补漏”动作是先点题,向年羹尧指出:“凡人修身行事,是即是矣,好即好矣。若好上再求好,是上更觅是,不免过犹不及。(《文献丛编》)”随后他行调虎离山计,命革年羹尧将军职,授闲散章京,在杭州效力。这是从公司稳定的角度出发,将“人”与“势”分离。年羹尧孤身一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集团势力。年羹尧也聪明,以退为进,他向雍正讨饶说:“求主子饶了臣,臣年纪不老,留下这一个犬马,慢慢地给主子效力。”但雍正自然不会允许异己力量的存在———从矛到盾,都要一一铲除。如果说这是接班人问题必须付出的代价的话,雍正还是愿意付出的。他欲擒故纵,将年羹尧问题交给内阁詹事九卿科道等公司管理层去讨论,毫无疑问,这样的讨论是致命的,因为讨论的结果是———年羹尧犯大逆之罪五,欺罔之罪九,僭越之罪十六,专擅之罪六,残忍之罪四,贪黩之罪十八,侵蚀之罪十五:总共九十二大款。拟议大辟。
大辟是清朝死刑中极为残忍的一种,倘若施行,年羹尧将彻彻底底地名裂身败。雍正董事长最后的处理稍微委婉了一下:年羹尧着交步军统领阿齐图,令其自裁;年富立斩,其余十五岁以上之子,发往边远充军;族人俱革职,永不许出仕。
接下来到了隆科多。隆科多的故事是年羹尧的翻版,也是恃功影响公司董事长权威。隆科多与年羹尧互相“交结专擅,诸事欺隐”,并且和年羹尧一样染指公司人事权,随意铨选官员,时人称之为“年选”和“佟选”(注:隆科多本姓佟)。年羹尧事发后,在公司高层一片对其检举声中,隆科多却提议继续保留年羹尧三等公的爵位,甚至向雍正打报告请调年羹尧来京工作,以便他俩深度合作,进一步劫持公司事务。雍正后来进一步查明,隆科多在康熙年间就和允禩的追随者阿灵阿、揆叙有交集,又有私藏玉牒之嫌。雍正五年,雍正出手,以“大不敬、欺罔、紊乱朝政、奸党”等四十一罪款,将隆科多终身监禁。
至此,矛和盾都得到处理。从收官到补漏,大清公司的接班人问题似乎得到了妥善解决,但其实,接班人模式之惑依旧是个老大难问题,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秘密建储制到了这里已然呼之欲出了。下一篇我们来关注大清公司对接班人模式的最后破解努力———秘密建储制的昙花一现,匆匆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