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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手机卡"背后有猫腻 步步利诱威逼行骗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1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燕赵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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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提供原卡,就可用复制出来的新卡接收对方的短信、窃听对方的来电……”你收到过类似的短信吗?你相信真的能够复制对方的手机卡吗?其实,这是一种骗术,昨日,河北省公安厅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复制手机卡”

  背后有猫腻

  “您好,我们是某某科技公司,专业复制手机卡的。你想窃听别人的电话,只需要提供对方的手机号码,我们会帮你克隆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手机卡,他所有的通话和短信您都可以随时掌握,费用只需1800元。”当事主拨通电话后,骗子多数会做诸如此类的开场白。如若事主犹豫不决,骗子还会引用其所谓的专业术语进行劝说,并承诺可以在手机卡复制好后由事主测试满意再付款。

  “障眼法”验货骗人

  一旦有事主“上钩”,就会接到自称是“送货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已经将电话卡复制并调试安装到专门的手机上。在向事主介绍手机的各项配置后,骗子多数会主动提出给事主“验货”,并用“任意显号软件”把显示号码修改成被复制的手机号打给事主。此举成为整个诈骗过程的关键环节。

  为顺利骗取钱款,骗子还会编造出“送货人不收现金,需要事主先汇款并持汇款回单交易”等理由,令急于了解他人动向的事主一步步掉入陷阱。

  步步利诱威逼行骗

  当事主将事先谈好的钱款汇到骗子提供的账户后,“送货人”很快又会以需要事主购买“窃听专用手机”、“临时性风险保障金”等事由再次要求事主汇钱。如果遭到事主拒绝,骗子会威胁事主称若收不到钱,就将与事主多次通话的录音交给此卡的原机主。

  在一系列的劝说与威胁后,部分事主不得不继续汇钱直到察觉被骗。

  民警提醒

  ●通讯运营商表示,单凭手机号码是无法实现手机卡复制的。

  ●窃听他人隐私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请自觉尊重他人隐私,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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