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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市场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证监会最近提出“提高ST公司重组门槛,使之达到与首发上市基本相同的水平”举措。笔者认为,再保留借壳上市这个后门毫无必要。
假如借壳上市与首发上市两种渠道对企业所需条件基本相同,但借壳上市还需承担原来垃圾公司的一些处理成本,那企业选择借壳上市岂不是自找苦吃?现实中,民营企业也不会再走借壳上市之路。而国企可能会不顾诸多隐性高昂代价借壳上市,其原因就在于由此可制造出价值连城的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得以谋取内幕交易暴利。
当前的A股市场,一些ST垃圾公司即使大搞资产重组,企业经营业务无论怎么变、实际控制人无论怎么变,也不影响其摇摇欲坠的上市资格,由此一些资本玩家看哪个行业热门,就将企业经营业务转向哪个行业,借壳上市从而成为滋生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甚至欺诈的温床。
笔者建议,要从根本上解决A股市场借壳炒作问题,可借鉴日本交易所经验,规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实际控制人改变即退市,这样的公司如还想上市,需重走IPO程序。
杜绝借壳上市的另外一个解决方案,就是通过严格公司退市标准,在一些企业还没有烂透之前,尽早将其清除出场,也就是根本不允许空壳公司在市场形成。此次证监会选择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从披露的改革框架看,就包括增加退市标准的内容,这无疑是正确举措。
(熊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