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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欧元债券需要严格规定防止被成员国滥用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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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按照计划,欧盟委员会将于今天(23号)公布一份文件,提出有关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的建议。

  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欧盟委员会认为,对欧元区公共债务进行统筹处理将会使当前的危机“很快得到缓解”。在如何提高欧元抵御未来危机的能力方面,欧盟委员会在这份长达40页的绿皮书中,提出了三种方案。

  第一,欧元区将发行统一债券,其17个成员国为统一债券提供共同担保并停止发行各自国债;第二,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为部分重债国融资,17个成员国提供共同担保,但仍各自发行国债;第三,欧元区发行统一债券,替换一部分成员国国债,但各成员国根据所替换的份额提供相应担保。

  由于欧盟《里斯本条约》第125条规定了“不救助义务”,即欧盟及其成员国没有责任和义务为成员国负担公共债务,因此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案均需对《里斯本条约》进行修改。所以,绿皮书的结论是,第三种选择看起来更容易迅速实施。不过,这需要配合出台方案以进一步发展第一种选择中的方法,还需出台更严格的规定,以确保拥有联合担保的欧元债务不会被成员国政府滥用。

  文件指出,无论哪种方案,其实质均是“将成员国债务转由欧元区共同分摊”,均需要成员国进一步巩固公共财政、加强财政监管和调整经济结构,避免重债国“一劳永逸地”将债务包袱甩给经济良好、信用评级较高的国家来负担。

  欧盟绿皮书认为,发行欧元债券将“有助于迅速缓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并“加强欧元区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越来越多投资者和经济学家认为,发行欧元债券是化解欧债危机一种比较好的方案,甚至可能是唯一方案。但反对者认为,现在发行欧元债券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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