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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小心贷款不给力 买前咨询免遭不必要损失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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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城二手房价格出现了松动,越来越多的刚性需求者纷纷开始关注自己中意的二手房。不过,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而是需要借助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话,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去相关机构咨询清楚,以免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王先生和女朋友日前看中一套内环内小户型,总价160万元。虽然双方家长在买房时,都将他俩的名字各自写在房产证上,但小王想两人都没用过公积金,因此动用公积金应被认为是二手房,会比商业贷款划算。于是他们和中介签了合同,并付了定金。但当小王将资料交到公积金中心后,经过审查,却被告知没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小王顿时傻了眼,跟中介交涉之后,只退回了部分的定金。

  根据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改善型二套房首付需5成,贷款最高限额降至40万元,非改善型二套房及三套房公积金“停贷”。目前,申城家庭人均在34.6平方米以内的,属于改善型二套房。像小王一家三口的家庭居住面积为120平方米,他女朋友与父母的住房面积为110平方米,均超过了上限,因此属于非改善型二套房,不能动用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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