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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伊朗工业品12月起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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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11月23日电(记者 陈静)12月1日起,中国检验检疫部门将对出口伊朗法定检验目录内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来自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最新消息称,预计12月份,上海口岸的出口伊朗产品装运前检验申报量将超过500批次,装运前检验工作量约增加近一倍。

  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谅解备忘录》和《关于落实<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伊朗成为继埃及、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之后,中国第四个需实施出口装运前检验的国家。据此,列入中国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的工业产品出口伊朗前将实施批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且装运前检验证书是伊朗进口监管部门查验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伊朗官方将凭中国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给予清关放行。据悉,货物报关离港后不能补签,相关企业一旦忘记申请该证书,货物抵达伊朗港口,将面临被伊朗进口监管部门退运或罚款的风险。

  据介绍,实施装运前检验旨在保证出口伊朗工业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出口,以维护中国出口产品质量信誉,避免产品质量纠纷影响中伊经贸关系。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涉及出口伊朗产品的企业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装运前检验,预留检验所需时间,避免交货期延误和无法清关被退运等现象的发生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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