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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无资质”课外班索赔被驳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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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女生小李花3万多元上了一家教育公司办的辅导班,却发现该公司未在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于是她以涉嫌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培训支出33250元及利息。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判决该公司退还部分未上课的费用,但驳回了其他诉请。

  今年5月,当时还在上初三的小李在母亲带领下来到北京博学天下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博学公司)报名,接受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计150小时的住宿式辅导,并为此支付培训费用、住宿费共计33250元。小李说,在培训中她觉得辅导服务质量低下,难以提升学习成绩。此后小李母亲来到海淀区教委反映情况,却被告知该教育公司没有办理相应行政许可。

  在庭审中博学公司辩称,小李已在该公司接受了150小时的教育辅导,并顺利考取了石景山区一所重点中学。如果小李及其母亲对其管理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不应当待课时消费完毕后再提出,这样做有敲诈嫌疑,因此不同意退款。该公司表示,开办“一对一”式的教育培训并不需要教育部门出具相应许可,自己完全具有办学资格。为此,法官向教委方面进行了电话咨询,教委方面表示,博学公司属于依法注册的教育公司,可以开办辅导班,无需向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备案及许可证。法庭认为,因博学公司提供的课时统计表中有34小时没有小李的亲笔签字,难以证明该公司全部履行了教育培训义务,因此判决博学公司返还小李辅导费7140元。对于小李要求撤销辅导协议的诉讼请求,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庭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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