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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杭州
从11月1日开始,浙江省营业税起征点开始调整,其中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税制执行前夕,包括营业税在内的综合概念的房地产业税收也已出现明显变化。近日披露的浙江省10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显示,全省房地产业税收同比下降19%,是今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
根据房地产业税收相关解释,该收入属综合性概念,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等,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活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
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10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披露,在限购、限贷等系列调控政策下,全省商品房销售额明显下降。考虑到房地产税收入库的时滞性,交易下降对税收的影响后期将全面体现,明年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增速在高基数下面临大幅下降的可能。
其实早在今年7月份,浙江省房地产业税收已经发生明显变化。当月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披露,全省房地产税收(不含契税和耕地占有税)增长25.96%,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26.93个百分点。
“随着房地产交易量减少,这对地方税收收入肯定有巨大的影响。”浙江省一财政行业资深研究人士认为。
浙江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1~10月,浙江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7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销售额下降12.6%,降幅分别比上月扩大4.7和6.7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下半年以来,浙江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幅度逐月增大,1~10月20%的降幅比1~9月的15.3%扩大4.7个百分点;而在销售额方面,1~10月为2827.6亿元,同比下降12.6%,同1~9月的5.9%相比,降幅扩大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