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由曦
11月17日至18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国际)联席会议上强调,银监会要全面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则、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制定,大力推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中,大型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是危机演化为全球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及其经营失败的负外部效应是危机之后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0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向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提交了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问题的一揽子政策框架,其中主要包括,提高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损失吸收能力、提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强度和有效性、完善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强化核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银监会在总结吸取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经验教训之后,也加强了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当前,银监会对系统重要性大型商业银行增加附加资本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
目前,银监会尚未公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划分方法,去年年底,央行行长周小川曾建议采用系数,比如把资产规模排在交行后面的银行和交行相比,得到一个系数,然后以此计算该银行需要保持的资本充足率。
除了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外,2011年11月初,中行还入选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作为全球27家入选的银行之一,中行将面临着更高的资本要求,同时,国际监管当局也对数据收集、风险计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银监会2010年年报》,监管当局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工作主要体现在,构建并表监管制度框架和新的动态监管指标体系;推动第二版、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实施,提升大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能力;构建风险“隔离墙”,控制系统重要性机构内部风险传递;收集信息数据,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加强并表监管;加强监管合作,建立境内外监管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