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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药品价格将按照四种模式区别调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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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为了扭转上述种种弊端,国家发改委出台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这是制订最高零售价的最主要依据。将按照企业实际的销售方式进行成本核查。

  办法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包括销售合同和企业财务报告、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等会计凭证、“收存发”记录、发运凭证、职工工资发放记录等在内的资料。国家发改委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的最高和最低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核算平均出厂价格。受调查企业采取拒报、虚报、瞒报等方式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专门出台《办法》让成本调查更加制度化,无疑传出了一个更明确的信号,新一轮大规模的药品出厂价大调查将启动,而做完调查之后将会迎来新一轮的药品定价。”昨天,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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