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11年各级财政用于城乡低保的预算支出将超过1000亿元,为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这是记者近日从财政部了解到。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最后一道防线,我国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建立。中央财政从1999年开始对地方城市低保实行转移支付,当时补助资金为4亿元,今年增加到404亿元,12年间增加上百倍。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资金为30亿元,2011年达到345亿元,4年间增加10倍多。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10年全国各级财政城乡低保支出952亿元,今年前10个月城乡低保支出已达927亿元。
我国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框架。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及2007年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基本政策文件。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低保标准制定以及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方面又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
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和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据民政部统计,城市低保对象人数由1999年底的257万增加至今年10月底的2274万,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由1999年底的每人每月149元增至今年10月底的278元,补差水平由月人均45元增至208元;农村低保对象人数由2007年底的3566万增加至今年10月底的5291万,全国平均农村低保标准由2007年底的每人每月70元增至今年10月底的135元,补差水平由月人均39元增至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