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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药价虚高须回归医疗公益性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1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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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记者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品,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中间利润最高达到6500%以上。

  国家制定了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其目的原本是为了切实降低药价,有效减轻患者负担。但由于潜规则盛行以及政策被钻空子,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实行反对药价的一路飙升起到了助推作用,客观上使得药品暴利经由招投标制度而得以表面上“合法化”,也使得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与医药公司面对暴利指责,能够找到令其变得“理直气壮”的盾牌与说辞。

  按照现行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也叫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可以想象的是,只要这个中标价真正制定得合理,就可以有效避免药价畸高。但实际上,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而所以会出现一些药品中标价相比出厂价高得离谱的现象,据一名医药代表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是因为医药公司向负责审定招标价的专家进行了公关,打通了关系所致。而这实际上也揭示出,当前的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在中标价的审定环节存在明显的漏洞,从而给一些医药公司通过腐败手段提高药价制造了可乘之机。

  另据了解,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之后,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发改委也为每一种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要求医院零售价不得超过该价格。而按照设想,只要发改委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真正制定的合理,原本确是可以成为阻止药价飙涨的最后一道屏障的。然而实际上,即使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是根据这样的中标价计算出来的医院零售价,依然低于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这样一来,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就不但不能起到有效遏制药价虚高的作用,而且在客观上对药价飙涨起到了助推作用。

  当前药品虚高定价要能切实得到遏制,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的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通过有效制度设计防范在中标价制定环节出现舞弊与腐败行为。而更为根本的则是要破除当前医疗机构的以药养医机制,彻底实行医药分家,从源头上清除各类药品采购领域的潜规则与腐败行为。与此同时,国家与政府应当相应加大对于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医疗机构脱离药品利益依然能够生存发展,真正回归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色彩。(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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