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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洪幸福公寓"是违章建筑 以高额赔偿作诱饵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1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桂龙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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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宁市白沙高塘路口附近的那洪街道平阳村里,曾经以每平方米2200元低价卖得很火的“那洪幸福公寓”,近日被查出是违章建筑。目前开发公司负责人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幸福公寓”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11月19日至21日,由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对位于那洪街道平阳村的“那洪幸福公寓”进行了查处。据悉,这个公寓未获得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两个月前,记者曾经到这里采访,当时,10余名建筑工人正忙着盖房,不少市民冲着“53平方米11.83万元”(相当于约2200元/平方米)的广告前来看房、买房。11月25日,记者再次采访,这里已经因违规建设被推倒,变成了废墟。

  当时传单上的“美好”,合同里的“稳赚不赔”,如今都变成了一纸空谈。

  “高额赔偿”作诱饵

  今年9月记者初访时,在两栋5层高、尚未拆除绿色防护网的建筑物里,一个红色木牌写着“幸福公寓”。走进去一看,俨然一个“售楼部”。一名老大爷戴着工程帽从二楼走下来,他很想买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对房子的一些情况心存疑虑,和一名工作人员争执起来。

  自称是置业顾问的谭小姐怕老大爷的说辞会干扰记者“想买房”的决心,把记者带到另一间房里,拿出一叠资料,号称这些合同像一层层的屏障,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按照谭小姐的说法,这块地属于村民集体用地,几名村民通过承包土地的方式,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广西冠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200万元,从承包人那里“买断”了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后面还附上其中一名承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承包人已年过六旬。记者问:“如果他去世了,这份合同不就失效了?”谭小姐说“不会的”,因为合同里有双重保障:如果这名承包人去世了,由他的儿子来续签;如果出租方反悔、出现征地等情况,出租方需花数千万补偿开发商。这是第一层保障。

  她再拿出一份开发商、出租方和购房者之间的《那洪幸福公寓使用权受让合同》说,合同里规定了购房者拥有70年的使用权限,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爽约、房屋被拆,开发商将按照当时周边平均房价的两倍来赔偿。“周边房价都到每平方米6000元了,如果因为违章被拆,开发商要赔偿1.2万元。那买房的还赚了,相当于房价翻了6倍。”

  谭小姐说,基于这双重保障,购房者买了房后完全可以无忧,就算拆了也能获得高额赔偿。

  “双重保障”不靠谱

  据了解,这个“楼盘”是7月份开始销售的,到9月份时,100多套房源仅剩下10余套,其余已经被抢购一空。购房者既有投资客,也有来邕打工多年的农民工夫妇。

  许多购房者以为有了三方的合同作为“双重保障”,就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但近日国土、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时发现,这些“双重保障”并不靠谱。这家公司实为“皮包公司”,是通过中介运用假注册资金成立的。不仅如此,冠旭公司还冒用土地出租方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了使用期为70年的《那洪幸福公寓使用权受让合同》。

  如今,该公司的负责人何某因涉嫌违法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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