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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资料图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深交所28日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稿,创业板公司36个月内累计受谴责三次将退市,而且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借壳。有分析认为,新版退市制度没有"ST、*ST"这样"披星戴帽"的过渡阶段,采取直接退市的规定较为严格,同时不允许被借壳,能够抑制疯狂投资的怪圈,倒逼公司的危机意识。因此,有利于遏制爆炒"垃圾股"。
日前,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谈及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据了解,在退市制度的设计上,深交所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此外,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公司达到暂停上市条件,其股票即停止交易;达到终止上市条件即摘牌。根据不同情形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保证问题公司和绩差公司尽快退出市场,不允许暂停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方式恢复上市。
来自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初“第一版”退市标准实施以来,直至目前A股退市公司总计仅有40余家,占目前A股挂牌家数(2200多家)的1.8%,同世界其他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小很多。差不多可以算作一种“零淘汰”的退市制度,或者说,A股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对于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恐怕还是公司一旦退市,手里的股票怎么办?创业板退市到底如何退?实行退市制度,一些垃圾公司还会肆无忌惮的上市圈钱么?对此,中新网证券频道特别邀请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11月30日下午14时做客中新网进行在线解读。敬请网友关注,并欢迎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广大网友参与。
嘉宾简介:
郭田勇,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近几年在《金融研究》、《国际金融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 100余篇,并有专著6部,主持和参与课题研究20多项。2001年获中国金融学会全国优秀论文奖,2004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基金资助。
主要研究方向:货币政策、农村金融市场、银行业经营与监管、货币银行学、金融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