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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今日上会,这是继榨菜、火腿、瓜子股竞相登陆资本市场后,又一家食品企业闯关IPO。公司拟发行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亿股,于深交所上市。
但该公司却在2010年8月23日至26日的四天内,接连进行了四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将股份以不同的价格分摊给家族成员、高管及PE,但并未依照规则对适用股份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加加食品的IPO申报稿显示,2010年8月24日,卓越投资将其持有的514.29万股和285.71万股,分别以8100万元和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嘉华卓越和嘉华优势,转让单价为15.7元左右;将550万股以2200万元转让给天宇商贸,转让单价为4元。资料显示,天宇商贸为加加食品核心营销人员持股企业。
在2010年8月23日、25日、26日,加加食品还进行了另外三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其中,大股东转让给创投嘉华卓越、嘉华优势、嘉华致远的股份价格均在每股15.7元至15.8元之间,转让给管理层持股公司天宇商贸、盈盛投资和杨子江等13名自然人的股份价格均在每股3.9元至4.02元之间。
大股东在向PE和管理层持股公司的同一次股权转让中存在明显的价格差异,可视为一种股权激励行为,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应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是,在加加食品2010年度及2011年的会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并未体现出任何对应的股权支付内容。
8月23日和24日两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合计达2300万股,价格均在4元左右,按照和转让给创投的15.7元相比,价差达每股11.7元,合计价差达2.69亿元。
上述价差中,管理层所持股份占到的价差为1.4亿元。而加加食品2010年的净利润仅为1.33亿元,如果将上述股权转让的差价以管理费用扣除的话,那么其2010年的净利润将由盈利变为亏损。
目前IPO审核过程中涉及上市前股权激励问题,监管层高度关注,并初步明确:员工与战略投资者(PE)对拟上市企业的投资,若处于同一次决议的同一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但价格却存在差异的,应视为股权激励行为,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差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摊薄当期利润。
著名财务专家夏草认为,如果管理层此前不是该公司股东,那就属于股权激励行为,如果属于公司老股东,则不一定属于股权激励,但这种做法有些打擦边球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