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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一企业法人代表恶意欠薪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1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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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11月30日电(记者方列)因恶意拖欠100余名工人共60余万元工资,浙江舟山市定海飞龙船舶修造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乐某,于11月27日被定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年关临近,出现不少欠薪案件,有关部门将加大法制威慑力度,坚决查处相关责任企业主逃匿行为。

  乐某是宁波市北仑人,在舟山用10万元注册资本注册了飞龙船舶修造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船舶劳务中介。今年2月初,“飞龙”承接了舟山海晨船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艘7000吨的散货船,原定7月完工交付,但直至11月20日才建造完工。其间,海晨公司陆续支付了200余万元的工程款,尚余17万元工程款因船舶未验收合格未支付。但乐某却没有用到手的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到事发时,共拖欠100余名工人共计60余万元。

  11月24日上午,30多名飞龙公司工人到海晨公司阻挠公司正常施工,要求海晨公司支付工程拖欠款来偿付拖欠的工资。经协商,海晨公司答应再预支40万元、飞龙公司提供20万元先行支付工人工资,但要求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把这笔钱发放到工人手中。由于飞龙公司负责人25日下落不明,定海区相关部门当即召开会议,并于当晚向工人承诺11月30日之前解决工资问题。

  11月26日,相关单位进驻飞龙公司现场办公,对公司所有班组长及工人进行调查询问,并督促飞龙公司管理人员核对欠薪数额。同时,定海公安分局开始查找飞龙公司法人代表乐某。27日下午,民警在定海一咖啡店找到了乐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海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他也成为舟山市“欠薪被拘”第一人。

  被拘留后,乐某提供了10万元的个贷借款,并通过车子抵押等方式,于28日下午又到账10万元,加上之前海晨公司预支的40万元,60万元的工资资金基本到位。目前,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已发放了39万元的工资,剩余部分还在确认发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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