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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请办法正式实施 非京籍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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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实施,那么,这一办法规定了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外地人是否可以申请?有哪些条件呢? 

  据了解,这个规定包含了三类可申请人群。第一类就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家庭。第二类申请人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的家庭。

  另外,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谈到非京籍人员可申请公租房这一点,这次市里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此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曾对此解释称,这次把具体标准的权限放给各区县,主要是因为各区县的实际情况不同。比如旧城区,本身就要疏解人口,那么标准有可能就会定得高一些。而一些新城由于有产业园区等,要吸引外来人才,标准有可能就会宽一些。这样各自制定标准更为符合实际需求。所以,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据记者了解,公租房细则公布后,各区县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外地来京人员的准入门槛。在区县公布准入标准后,外地来京人员可向工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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