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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将覆盖全国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1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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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年女性来说,化妆品在生活中必不可缺。而化妆品不良反应往往会变美为害,带来痛苦。为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所引起的病变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凡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均属于我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

  《意见》明确,要搭建一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级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报告等功能,其他医疗机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实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互动和交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到2013年,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的监测哨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主要负责承担本哨点接受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的调查、信息的收集,并定期报送监测机构,重大群体性化妆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协助监管部门承担化妆品安全性评价。

  意见明确,要完善三个体系,即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健全四项制度,即信息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到2015年,将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扩大分布到全国各设区市,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记者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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