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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寰岛股份前董事于振涛被罚市场禁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证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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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公告,认定寰岛股份前董事于振涛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监会表示,2007年4月12日,寰岛股份刊登《关于收购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与万恒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万恒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7,593.76万元收购万恒置业持有的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力源)45%的股权”等。但调查发现,截至2007年4月12日寰岛股份发布相关关联交易公告时,万恒置业与沈阳力源关于45%股权转让的事宜并未确定,万恒置业并不持有沈阳力源45%股权,寰岛股份有关信息披露内容明显有悖于事实。

  证监会认为,寰岛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于振涛。同时,于振涛为万恒置业法定代表人,在明知万恒置业事实上未收购沈阳力源45%股权的情况下,于振涛亲自向寰岛股份董事会提交收购议案,并在收购议案中明确写明万恒置业持有沈阳力源45%股权,欺骗董事会,性质十分恶劣。证监会决定:认定于振涛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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