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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律师事务所要发挥“守门人”作用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08: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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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督促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进一步提高证券法律业务质量,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山东证监局组织在辖区从事业务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32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部分律师、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强调,律师事务所要组织执业律师加强证券法律业务学习,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守门人”和市场主体法律业务“指导人”的作用;要认真履行核查和验证职责,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出具法律意见;要强化对人员和项目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作底稿、内部复核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效防范执业风险;要加强与监管部门、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赵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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