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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差比价规则颁布 药品改头换面谋高价将终结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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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运行了6年之久的《药品差比价规则》终于脱掉“试行”的帽子,国家发改委昨天正式颁布这一规则,一些企业想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的路子将被堵死。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药的审批也更加严格,简单更改剂型已经难以被批准,仿制药泛滥的局面基本得到控制。

  玩“新瓶装旧酒”的游戏一直是几年前我国一些药厂发家致富的游戏,改个包装、换个剂型就可以重新获得新药资格,一个药品改了剂型之后价格翻几十倍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导致我国仿制药泛滥成灾,药厂也没有积极性投入到真正意义上的新药开发。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从2005年开始,就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

  昨天国家发改委为《规则》脱掉试行的帽子,正式开始实施。要求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另外,具有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昨天,广州一家大型药厂负责人向表示,该规则已运行了6年,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一定作用。

  (记者黄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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