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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与港交所爆出劳资纠纷,关已将其告上高院。关称当年的离职并非自愿,是港交所为阻止他行使认股权而威胁所致。关认为这属于变相解雇,遂状告港交所并索要逾千万港元赔偿。而港交所否认了关的说法,强调关是自愿离任,昨天已向高院申请剔除关氏的申索,法官押后裁决。
关在港交所任要职近十年,曾任高级副总裁负责港交所合并计划办事处及集团风险管理部,及曾任期交所营运总监。他去年在劳资审裁处向港交所提出申索,同年八月案件被转交高院处理。
港交所昨指关的申索缺乏法律依据,指出关氏签下的离职协议清楚列明,他最后工作天虽为04年3月5日,但正式离任日期则为3月31日,所以关自称在3月3日被威胁离任,以阻他在翌日(即3月4日)行使认股权的说法全属不合理。
港交所指出,其当时的人力资源部主管严大玫(已于今年八月离任)亦称,关离职前曾与港交所当时的集团营运总裁邝煜朗(Patrick Conroy,已于07年2月离任)商议有关辞职之事,由此可见关的离职纯属自发性。
关一方则称,严大玫在04年3月3日要自己选择,自行离任,或是遭解雇,他认为除了主动辞职外别无选择,所以才向营运总裁邝煜朗表示自己将辞任,之前他没有和邝煜朗商谈过辞职。
关还说,邝煜朗才是此事的关键人物,港交所没有交出邝煜朗的誓章,而只凭借严一人的说法作判断,关质疑严只说出部分事实。
而港交所对关直到去年才提出诉讼一事表示质疑,若他对离职有不满,理应趁早提出,而不是六年后才作出法律行动。对此,关表示事发当时并没有立即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