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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 昨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度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此,我市也做出相应调整,销售电价每度上调3.78分钱,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和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也有所调整。
市物价局介绍,我市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度为3.78分钱,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同意我市将非居民照明、商业与非普工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此外,我市也适当提高了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和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为每度3.8分钱,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对电价水平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我市装机总容量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度0.32元。
此外,我市还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度时0.8分钱,此政策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