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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销售电价昨起涨3.5分 居民生活用电暂不调整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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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当缓解电煤涨价对火电成本的影响,保障电力供应,我省12月1日起调整上网与销售电价。

  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4分钱,调整后福建省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448元(含脱硫)。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5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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