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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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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电价将在调研后制定,届时80%居民用户电价不变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岳佳综报道:12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广东省上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对于市民最关注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问题,省物价局1日正式回应:广东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下一步,将在调研后制定广东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全省80%居民用户的电价不作调整。

  居民阶梯电价需过听证关

  省物价局明确表示,现阶段广东居民电价暂不调整。下一步,省物价局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调研广东居民用电情况,听取各方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指导意见制定广东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行。总体上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广东省80%居民用户的电价不作调整,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电费负担有所降低,剩余20%用电大户超过第一档电量部分的电价有所提高,从而起到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作用。

  不同地工商业电价差价拉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广东省上调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其中,所有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3分,个别山区困难电厂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5分;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均低于全国平均提价水平。同时,此次调价广东省还对安装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电价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8分;适当提高小水电上网电价;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等。

  省物价局表示,提高上网电价后,广东省销售电价相应提高,结合全省实际情况,此次销售电价的调整对各区域、各用户实行有差别的调价方案。

  北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珠三角地区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93分。调价后,珠三角地区与粤北山区的工业电价差价从每千瓦时12分拉大到13.93分,与东西两翼地区的工业电价差价从6.8分拉大到8.73分,进一步扩大了粤东西北地区的“电价洼地”。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云浮市属于粤北山区市的相关规定,将云浮市从执行东西两翼地区销售电价调整为执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标准,降低了云浮市的电价水平。

  许悦、岳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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