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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光伏双反案做出损害初裁 机电商会酝酿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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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双反”调查的初裁认定,中国方面正在做出积极的应对。记者昨日致电此番反对美国“双反”调查的企业组织方——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其称在得到相关结果之后正在加班制定应对策略。

  根据相关程序,美国商务部最早将于明年1月和3月分别对反倾销和反补贴做出初裁结果。业内专家表示,现在留给中国方面应诉的时间非常有限,通过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来使得程序终止已经不太可能,主动应诉以及反制措施或成关键。

  记者昨日致电机电商会负责协调本次光伏企业应对美国“双反”事宜的法律服务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加班协商制定应对方案,但具体的信息还在研究当中,暂不便对外透露。

  就在11月下旬,机电商会牵头申请商务部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并在11月29日牵头组织四家光伏主营企业在京联合召开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

  “从现阶段来看,美国‘双反’调查程序已经启动,通过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来使得程序终止已经不太可能了。因此,下一步最关键的是企业和相关商会积极做出努力,搜集相关材料和证据来证明初裁结果的错误等应诉措施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方应诉时间比较短,而准备证据需要很大的工作量。最好是行业协会或商会的牵头之下聘请专业的律师并在指导下填写调查问卷,并做好相关应诉材料的准备。

  政府方面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宋泓表示,政府部门方面也可以对美国相关的企业进行调查,并通过采取反制措施来进行应对。另外,对于终裁结果不服的话,中国也可以在WTO机制框架内进行诉讼。

  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副研究员闵森则表示:“现在留给中国企业的应诉时间并不多,一旦最终裁定中国光伏企业倾销和补贴成立,欧洲国家‘闻风而起’对中国相关行业‘群起而攻之’是可以预见的,因此中国企业和商会本次应诉的准备和调查是此役成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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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高立萍)对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初裁结果,中国光伏企业称早已在“意料之中”。

  阿特斯阳光电力公司政府关系及业务发展总监张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初裁是程序之一,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因为在美国绝大多数“双反”初裁都会通过。作为抗辩企业,公司已通过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了联合声明。接下来就是按照美国“双反”的程序进行。

  此前,中国光伏企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李磊也介绍,从历史情况看,ITC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不足10%。考虑到本案复杂的政治和贸易背景以及高度的公众关注度,中国应诉企业并未寄希望于ITC在初裁阶段就认定不存在产业损害。不过,与ITC不同的是,美国商务部将针对各个企业做出分别裁定。在美国商务部做出初裁后,反倾销、反补贴税将开始适用,进口商将在产品清关时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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