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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有数据显示,近10年来,中国农村扶贫标准从2000年的865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农村贫困人口在过去的10年中减少了超过670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0.2%下降到2.8%。10年来,国家财政累计投入2043.8亿元,贫困人口减至2688万人。
据报道,中国当下的贫困标准,仅相当于国际贫困线确定的最低贫困人口标准的五分之一,相当其贫困标准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美国贫困人口标准的五十分之一。由此可见,这之前的扶贫标准定得低,不仅不能做到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更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贫困人口数字上的减少只会为某些官员的政绩加分,仅有两千多万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看起来也很漂亮,但这些都无益于中国农村扶贫事业的推进。只有正视实际情况,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按照世界银行2008年公布贫困标准是每天消费低于1.25美元,相当于年3000元人民币左右。我国扶贫标准将农民扶贫标准提高至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仍低于世界银行的700元人民币,这个标准还有大幅提升空间。2010年,中国GDP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但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贫困线标准在被调查的75个国家中是最低的,甚至不及人均GDP逊于中国的印度,虽然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印度3倍以上。
欧盟贫困人口在10%以上,美国贫困人口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增长到4360万,中国是仅仅保障吃饭权的绝对贫困线,而发达国家是兼顾医疗、教育等的相对贫困线,在切实改变民生方面,政府还有太多的文章需做。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经济也在快速发展,如果贫困线只能继续维持基本的吃饭问题,显然不是“与时俱进”之举,也会让人诟病与质疑。再者,这些贫困家庭孩子的教育、自身的医疗保障等问题,同样需要考虑。毕竟,我们不再是求温饱的时代,扶贫标准,同样也需要提高,这个问题却被很多人忽略了。
贫困作为一个动态概念,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贫困线标准过低,不但造成对实际贫困人口规模的低估,也导致贫困人群社会经济权利的丧失,使一些贫困人群无法享受公共福利。经济学上的“木桶效应”说,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贫困线相当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进步程度。
我们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民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受惠太少。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比较多、贫困程度比较深,扶贫标准太低,扶贫资金太少,扶贫措施和效果不尽人意。要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并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贫困百姓身上使这些贫困人群尽快富起来,使他们感到幸福才是我们国家发展得好的重要标志。同时,涉农金融机构应致力于向普惠金融方向发展,发挥金融在帮助农民脱贫方面的独特作用,让更多的农民尽快走出贫困的境地。共同富裕,消灭贫困,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