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福建银监局日前下发通知,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十条意见,要求在当前信贷规模从紧的情况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
小微企业在福建是一个颇具活力的群体,发展潜力不容小觑。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工业类微型企业达到4万多家,占整个行业企业数量的比重接近60%。如何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实际上也关系到福建省经济的整体稳定。
福建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十条意见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和省政府的相关政策精神,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完善“六项机制”建设,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从监管层面对银行业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实现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贷投入水平、专业服务能力、结构转型发展和融资便利程度的“四个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局上述通知特别提出,要积极推动福建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省外中小商业银行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辖内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完善专营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即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考核激励机制。
据悉,目前,福建各银行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方面,都采取了积极措施。截至10月末,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5057.4亿元,比年初增加713.5亿元,同比增长30.7%,比各项贷款增幅高12.3个百分点,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