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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把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之前的60%提高到70%,全年累计救助总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
据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有效缓解城乡特困群众罹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近日,北京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享受救助的人群范围分三大类,政策惠及的人群范围在20万人左右。所谓的大病主要指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等九类重大疾病。
根据救助标准,因患大病而发生的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在扣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后,对于医保或新农合报销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再由民政部门给予重大疾病救助。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