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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12月5日,大雾笼罩济南市区。新华社记者 徐速绘
连日来灰霾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些城市灰蒙蒙的,难见天日;同时环境监测数据却显示空气质量良好,与公众的感官印象相差很大,引起了普遍的质疑。记者7日从环保部了解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已截止,普遍赞成将PM2.5纳入标准。
环保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11月16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广大公众、专家等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热烈响应,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截至本次征求意见工作结束的时间12月5日24时,通过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1500余条,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分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普遍赞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建议调整标准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文本内容;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标准实施后,政府、企业、组织、公众等有关各方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经济发展根本要求,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
作者:顾瑞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