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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上周报道了利德曼生化在上市股改前收回外资股权以及主营业务单一、风险高的事件,随着对利德曼上市的深入研究调查,本台记者发现企业更多的上市疑点。
高管年薪近百万,未全计入管理费
利德曼的高管人员薪酬着实不低,2010年3名董事、2名监事、5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合计高达950.82万元,人均年薪接近百万。再加上通常比例为30%的社保和公积金支出,仅这部分高管人员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就应当高达1236.07万元。
然而,利德曼财务报表附注披露,2010年管理费用中的工资及附加项目发生额却仅有1198.18万元。即便假设其他20名管理人员没有领取一分钱薪水,则费用发生额也无法覆盖前述10名高管人员的人力成本。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招股说明书在高管人员薪酬部分披露存在差错;要么是该公司未将全部高管薪酬计入当期费用,从而虚增利润。
另外,公司董事孙茜“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从北京迈迪卡科技领取薪酬”。参照迈迪卡科技披露的费用发生明细,已经没有任何经营的迈迪卡在2010年和 2011年上半年发生“工资及附加”费用金额分别高达38.15万元和47.4万元。孙茜为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服务于利德曼的经营,则其人力成本显然应当由利德曼来承担,上述财务安排显然涉嫌由控股股东承担费用的利润操纵行为。
控股股东不营业,缘何费用如此高
利德曼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迈迪卡科技公司,持有利德曼49%的股权。从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来看,在利德曼梳理关联交易之前,迈迪卡科技对于利德曼经营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自2006年至2009年9月,公司向北京迈迪卡采购部分生物化学试剂原料,并向北京迈迪卡销售部分产品。由此可见,那是的利德曼仅仅充当了一个“加工厂”的产业角色,上、下游均被控股股东迈迪卡科技所控制。
为了支持利德曼上市,自2009年四季度,迈迪卡科技将关键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和相关业务注入到利德曼的全资子公司中,于是从2010年开始便没有其他实质性经营项目,专事于对利德曼的股权投资,完全放弃了自己的买卖。对于这样一家空壳公司来说,通常其运营成本将非常低,并且相比存在实际经营业务的2008年和2009年更应当呈现显著下降。
但事实上,迈迪卡科技在已经没有一分钱营业收入的 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发生金额却分别高达163.38万元和158.24万元,其中在2011年上半年差旅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明细三项发生额合计为84.14万元。而该公司在2008年和2009年同类型费用发生金额却仅为4.38万元和26.6万元,这意味着迈迪卡科技将实际业务剥离后,费用发生额反倒呈现大幅飙升的状态,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参照2011年上半年利德曼的同类型费用,其发生金额合计也仅为51.68万元。一家无实体经营的空壳公司,其费用发生金额竟然高出一家员工总数多达265人、年营业额超过两亿元的公司达62.81个百分点。这进一步说明了控股股东迈迪卡极有可能存在着为利德曼承担部分经营费用,进而虚增上市公司利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