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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出台罕见病医保新规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8日 2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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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2月8日电(记者徐海涛)针对罕见病患者求医难、治疗昂贵等特殊困难,安徽省铜陵市近期出台罕见病医保新办法,从门诊、药物、转院三方面给予特殊群体以特殊关爱。

  铜陵市狮子山区14岁的悦悦和10岁的敏敏是同胞姐妹,4年前同时被诊断患有肝豆状核变性疾病,该病的发病机率为十万分之一,如不及时治疗将导致肝肾功能衰竭。在当前的医疗条件下,患者必须一直服药,每年还要做一次排铜治疗,年医疗费用达4万元以上。

  姐妹俩来自于城郊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她们的妈妈流着眼泪告诉记者,2007年两个女儿发病时头疼欲裂,但借遍亲戚朋友也只凑够一个人的治疗费,“没办法只能先把大的送去治,小的在家拖着。”

  当时铜陵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但姐妹俩所需的一些特殊药物在医保目录之外,报销比例有限。她们的老师张万仕到当地医保部门求助,经特批获得特殊照顾,使妹妹也能随后送往合肥治疗。“不然两个孩子可能都活不到现在,她们如今都已返校正常上课,学习成绩很好。”

  今年10月,铜陵出台了该市医保罕见病费用处理办法,将特殊照顾上升为一种制度。针对罕见病患者门诊检查费用高、药物贵、经常要去外地治疗等特点,在医保政策中加以特殊对待。规定普通病一般不予报销的检查费用,罕见病可以比照住院费用报销;凡罕见病治疗必须使用的药品,可比照乙类药品报销;罕见病治疗确需转院外地的,视同本地治疗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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