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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现已开始,时间为11月23日至2012年4月30日。在收购期内,挂牌收储库点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大豆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据介绍,此次收购入库的大豆为2011年国产新大豆,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4元/公斤,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指定库点的到库收购价。为保护农民利益,对大豆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等符合内品要求的不扣量。对农民反映存在“卖豆难”的地区,由省粮食局责成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及时增加指定收储库点,满足方便农民出售大豆需要。
省粮食局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大豆不得入库,严禁从现有库存大豆中划转或移库;严禁收购国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一旦发现疑似国外转基因大豆要暂缓收购,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别,跟踪来源,严防国外进口转基因大豆进入收储环节,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