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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绿大地不退市 A股就没有可退市的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15: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股票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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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投资者 独立财经撰稿人皮海洲(图片来源:和讯网)

  本文章内容为作者应和讯网专栏之邀,独家授权和讯网发布。和讯网邀请各界名家开设专栏,为读者提供趣闻博见。敬请读者关注更新。(点击进入皮海洲官方博客)

  就在创业板退市制度还在征求意见之际,主板退市也传出了改革风声。据12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报道,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也在推进。在更严厉的退市制度将出台的预期下,近期ST板块开始集体大幅下挫,资金出逃迹象非常明显。一时之间,股市表现出草木皆兵的惶恐不安。

  其实,投资者大可不必因此而惶恐。正如本人在12月7日《创业板退市制度不会加剧“壳资源”贬值》一文中所表述的那样,在新股发行实行审核制的情况下,在股票退市还没有建立起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情况下,壳资源是不会快速贬值的。虽然近期管理层关于退市的“雷声”很大,但退市的“雨点”却是一滴也不会落下的。

  A股市场要不要实行退市制度,绿大地是很好的试金石。如果绿大地不退市,中国股市就没有必要奢谈退市制度,与绿大地相比,A股市场根本就没有可以退市的公司。

  绿大地是中国股市欺诈上市的典型。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公司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情况下,为达到上市目的,经过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的共谋、策划,由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成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总计虚增营业收入近3亿元。可以说,在目前已曝光的上市公司欺诈上市案件中,绿大地是最恶劣的一例。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同。据今天(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头版报道,绿大地犯有N宗罪,性质“极为恶劣”。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案是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一起典型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案件,该案案情重大,性质极为恶劣。调查发现,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说,在A股上市的企业中,没有比绿大地更坏的“坏孩子”了。所以,在A股市场实行退市制度,首先就应该让绿大地这样一个“坏孩子”从中国股市消失。

  但日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判决,显然与中国股市开了一个国际玩笑。就是这样一家犯有N宗罪,且性质“极为恶劣”的公司,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只是判决绿大地公司罚金400万元;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原董事兼财务总监蒋凯西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性质“极为恶劣”的“绿大地欺诈上市案”,因为法院的判决而得以解脱。不仅绿大地公司不用退市,不用退还募资款,不用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而且原董事长何学葵还可以因为欺诈上市获利数亿元。并且该公司的重组工作也在推进之中。可以说,中国股市里的这个“最坏的孩子”还会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

  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A股市场显然没有可以退市的公司了。就一般的上市公司来说,它们再坏也不过如此而已。绿大地不退市,其他公司更没有退市的理由。不仅如此,就连水仙电器、粤金曼、深中浩这些业已退市的公司,也应该恢复上市。毕竟这些公司都是“诚实的孩子”,它们都可以象绿大地一样通过倒腾帐户的方式来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达到上市的要求。

  所以,A股市场实不实行退市制度,就看管理层怎样处置绿大地了。如果绿大地不退市,A股市场就没有可以退市的公司了,唯一该退市的就是广大中小投资者。

  皮海洲: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1993年入市,十九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述、股票炒作心得为主,以反映中小投资者呼声为 己任,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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