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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60年来首次调整 元旦开始按排量税额递增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17: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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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楠)已经征收了60年的车船税明年起将进行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乘用车将按照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今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新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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