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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2月11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将每年投入10亿元以上财政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将建设各类中小户型保障性住房约16万套,力争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左右。
为强化财政支持,济南市明确,将安排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7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山东省住房保障奖补资金。
济南市还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承建单位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前,济南市已投入20亿元用于公租房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已开工落实公租房20200套,开工率101%,提前超额完成山东省下达的任务。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多措并举加大中小户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解决了6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济南积极加大廉租住房筹建力度,目前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6个廉租住房项目及在经适房、棚改安置房等项目中收购和配建的廉租住房都分布在市区繁华地段,共计5362套,并已全部配租完毕。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已向3576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45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此外,济南市还积极稳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近年来已多渠道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7万平方米,解决了1.8万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棚改新路子,“肥瘦搭配”实现零星棚户区集中连片改造,提高棚改速度和效益;拆迁安置实行“阳光操作”,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棚改重大决策。目前,全市已启动38个集中片区和33个零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安置房2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