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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2日电 今日下午,2011年《十二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在京发布。福建师范大学原校长李建平教授在汇报研究成果时指出,G20集团区域内国家创新竞争力差异明显,在G20集团所属的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六大区域的国家中,北美洲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最高,而非洲最低,两者得分相差29.9分,前者是后者的2.4倍。
李建平介绍称,二十国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的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了G20国家在创新基础、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持续等五个方面的综合竞争力和科技发展水平。主要呈现一下五点特征:
第一,各国的创新竞争力整体排位比较稳定,变化比较小,排位处于第一方阵的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四个国家始终处于第一方阵,第二方阵、第三方阵和第四方阵的宾馆情况也类似。大部分国家都处于同一个区段,在一定时期内变化不明显。
第二,G20集团区域内国家创新竞争力差异明显,在G20集团所属的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六大区域的国家中,北美洲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最高,而非洲最低,两者得分相差29.9分,前者是后者的2.4倍。
第三,G20国家整体的创新竞争力水平呈波动上升趋势,整体平均得分从36分上升到36.8分,说明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从二级指标变化情况来看,创新竞争力整体水平的上升是由创新基础竞争力、创新环境竞争力和创造投入竞争力的得分上升推动的。
第四,经济实力是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从经济规模和创新竞争力之间的趋势关系来看,GDP总量越大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越高。例如美国GDP总量和创新竞争力得分都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比如2009年中国的GDP总量排在第三位,非常接近第二位的日本,但中国的创新竞争力与日本差距很大。
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创新竞争力之间的趋势关系来看,人均GDP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创新竞争力的得分越高,在欧洲、美洲、日本等8个发达国家,人均GDP都超过35000美元,创新竞争力得分都高。(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