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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机动车排污将实现全省联网监控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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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记者从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联合省环保厅举行的贯彻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正在抓紧建设,将与全省环保检验机构联网,形成覆盖全省的环保检测网络系统,实现数据、视频实时传输,有效防止检验机构作弊、人情检测等违法行为。

  现状 在用机动车约20%超标排放

  《条例》颁布前,省环保厅共委托54家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17个设区城市都至少有1家具备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其中,青岛、淄博、威海、日照、莱芜等市每个县(市、区)都建成了符合要求的环保检验机构。济南、青岛、淄博等市还建成了功能比较完善的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实现了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网络化监管。

  但是,由于机动车数量发展迅速,机动车排气污染形势越来越严峻。截至2010年底,我省的机动车保有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居全国第二位,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比“十五”末增加30%以上,其中汽车保有量超过800万辆,近几年年增速达20%以上。仅今年上半年,我省机动车就增加了110万辆,新增氮氧化物排放2.9万吨。经监测,济南、青岛等城市2008年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占城市大气污染物分担率高达60%以上,其中的细微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是造成城市灰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省的在用机动车中约有20%超标,其中10%左右属于严重超标车辆,这些车的污染物排放占到整个地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的60%-70%。

  困难 环保检验检测能力不足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说,由于国家在机动车管理方面的规范、技术要求还不够完善,所以从全国来看,各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我省《条例》出台前建成的环保检验机构所用的设备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条例》实施后,我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检测能力不足,设备监测质量差异较大。目前,全省取得检验资格的环保检验机构只有63家,其中,轻型汽油车工况法检测线127条,柴油车自由加速法检测线67条。根据检测能力来算,汽油车检测线只有约30%的检测能力,而且检测能力分布不平衡,个别市检测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全省仍有约50%的县(市)没有有资质的环保检验机构。

  动向 监控平台正在抓紧建设

  《条例》颁布后,省环保部门加大了环检机构委托、环保检验平台建设等工作力度,在原有取得委托的54家环检机构的基础上,10月底前又对已经建成的60多家环保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网络。目前,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正在抓紧建设,将与全省环保检验机构联网,形成覆盖全省的环保检测网络系统,实现数据、视频实时传输,有效防止检验机构作弊、人情检测等违法行为。(记者 郭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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