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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成了改善空气质量拦路虎?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5: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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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质监局日前发布《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两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将北京现行的车用汽油国Ⅳ标准升级为国Ⅴ,硫含量浓度降低。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市力争2012年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并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车用燃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北京市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地方标准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实施。

  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较国内其他地方较早进入国Ⅳ时代,如今,北京又率先将启动推行国Ⅴ标准,这一举措无疑对各地推进“十二五”交通领域的氮氧化物的减排具有示范效益。

  车用燃料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源头,实施更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必须有高质量的车用燃料作保障。就在前不久国务院刚刚公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被列为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的市售车用燃料、润滑油及清净剂质量在全国范围内还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亟须建立完善的车用油品环境监管机制。

  油品标准何时赶上排放标准?

  北京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第四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到即将实施第五阶段标准,即从相当于欧Ⅳ标准升级为相当于欧Ⅴ标准,主要指标在第四阶段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严,其中硫含量从50ppm(百万分率)降到10ppm,油品质量进一步提高。

  硫含量是车用燃油标准的一项标志性环保指标,各国提高车用燃油标准的主要任务是降低硫含量。这次调整硫含量指标与欧Ⅴ标准完全一致,其他指标基本参照欧盟标准制定。此外,在充分考虑我国炼油工艺与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烯烃、芳烃、蒸气压、密度指标与欧Ⅴ标准略有差异。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济南汽车检测中心分别对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发动机进行了16万公里和1000小时耐久性试验,使用的车用汽柴油分别是中石化、中石油按照北京市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草案指标配置的。结果表明,车用汽柴油指标可以满足国Ⅴ机动车的正常使用和达标排放。

  研究结果表明,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替代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将使全部在用汽油车至少实现10%的氮氧化物减排,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替代第四阶段车用柴油将使全部在用柴油车至少实现7%的氮氧化物减排,也会同步削减可吸入颗粒物PM2.5。

  影响机动车排放的车用燃料质量主要体现在几个关键指标上,如车用燃料硫含量、清净性能等环保技术指标。国内外的研究结果表明,当车用汽油硫含量过高时,汽油车三元催化器效率会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增加。当使用高硫柴油时,除了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颗粒物捕集器无法正常工作外,还会排放大量含有硫酸盐的碳烟颗粒。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根据《我国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柴油标准》,今年1月1日柴油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7月1日供应的柴油实施国Ⅲ标准。但由于国Ⅲ无标准的油品可供,暂定改为2012年7月1日对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Ⅲ柴油标准,缓期一年。届时,柴油中硫含量将由500ppm下降到350ppm;而柴油国Ⅳ标准定于2014年7月1日实施,柴油中硫含量将大幅降低至5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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