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广为市场所关注。今天下午,证监会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专题小组研究员陈益民和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做客新华网,为网友解读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时称,目前主板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的情况比较普遍,但正在征求意见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已经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来实现恢复上市。
两位负责人分别解释了为何在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目前退市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创业板退市方案的主要内容等市场所关心的问题,称目前已实施了10年的主板退市制度,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初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目前退市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退市难、客观炒作和内幕交易等,而这些问题有可能会在创业板市场重新出现。因此,“有必要在创业板尽快探索退市制度的改革。在创业板先行先试的退市制度条件和时机都比较成熟。”
谈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创业板退市方案,傅炳辉解释说,方案主要是从六个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了完善。第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第二,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同时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第三,对净资产为负的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第四,设立退市整理期制度,在公司终止上市前会给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这个期间,公司的股票移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第五,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的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主动的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第六,明确退市公司的去向。
傅炳辉认为,正征求意见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最大的亮点实际上是针对目前退市制度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突出表现在:第一是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第二是加快了资不抵债公司的退市速度;第三是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上市。他称:“这样从一个方面能够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另外就是我们不支持借壳上市,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对借壳炒作的行为有比较大的遏制作用。”
陈益民在接受采访时还透露说,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实施10年来,截至目前为止,交易所暂停上市并终止上市的有45家上市公司。从整个退市制度运行情况来看,这45家公司在退市过程中都比较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