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假冒著名商标金龙鱼牌制作劣质食用油,通过副食商店销售给市民,真假油之间的香味和颜色都很接近。昨日笔者获悉,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五名嫌疑人,他们分别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11年8月份,广东省揭东县籍的大坤(化名)在本市大朗镇新马莲村租用两个厂房用于生产假冒金龙鱼牌食用油。他从附近各地购买制造劣质油的原材料,通过简单勾兑、灌装制作成劣质食用油,并贴上“金龙鱼”商标。这样制作而成的油,与真正的“金龙鱼花生油”在香味和颜色上都很相似。这些油主要销往樟木头、大岭山、黄江等地。到案发时,总销售金额达55万元。
在大岭山和樟木头经营副食店的阿南(化名),聘用自己的亲戚小祥(化名)、阿珠(化名)、阿婵(化名)当员工,他们负责将从阿南处以低价购得这些假冒金龙鱼牌食用油销售给附近的居民,销售货值超过10万元。
工商局在检查时发现阿南所销售的是假冒的金龙鱼牌食用油,就立即进行查封,并根据阿南提供的情况,将大坤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