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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立规遏制“天价拖车费” 最高1500元“封顶”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7日 1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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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12月17日电(记者 刘巍巍)“天价”的汽车施救收费让不少车主苦不堪言。记者16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物价局获悉,该市下发《关于制定道路车辆施救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年起拖车费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通知》在充分调研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道路、普通公路车辆施救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其中,拖车作业服务费、平板车运输服务费加上其它加价,收费标准最高不得突破1500元。

  长期以来,社会上的汽车施救收费全部是市场定价,由各救援公司自定。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施救收费过程中,存在着乱收费甚至“天价”收费现象。《通知》明确,城市道路、普通公路施救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项目分为:拖车作业服务费、吊车作业服务费和平板车运输服务费。

  《通知》还要求施救单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监督电话,不得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对拖车作业服务收费、平板运输服务收费实行计价方法和最高限价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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