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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2月18日电(记者罗鑫)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国有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起可获政府补助。
据了解,江西2012年补助对象是已关闭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及人员,包括已关闭破产改制或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退休人员;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2012年,江西省将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条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确保申报资料随时有据可查,使申报人数、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相衔接,地方和单位不发生虚报冒领上级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不落实情况,否则将点名通报并相应扣减省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