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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可能未曾料到,自己会成为全球金融行业最不受欢迎的客户群。
今年7月,汇丰银行决定停止在美国之外向美国居民提供私人银行服务,其顾问团队将协助受影响的客户进行有关转移作业。而这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事情缘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0年3月28日签署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为防止美国人滥用离岸地避税,法案将对拒绝披露海外账户的持有美国人士身份的外国实体征收30%的预扣税。随着法案正式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的逼近,美国国税局(IRS)将于圣诞节前后公布更多细节。
“一些欧美金融机构已经在全球层面建立起特别工作组来做准备。”12月19日,毕马威(香港)税务合伙人王尹巧仪告诉记者,其接触到的中国金融机构则大多尚未开始准备。
根据FATCA对外国金融机构的定义,受影响的远不止大型投资银行的私人银行或财富管理业务。王尹巧仪指出,银行、证券经纪商、保险公司、基金(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及一些另类投资实体都将受到影响。
全球“协力”为美国创收
如果说量化宽松是偷偷让全世界为美国经济复苏做贡献,那么FATCA可以说是“明抢”。
金融危机后,瑞士银行(UBS)成为首个“落难”的金融机构,在缴纳7.8亿美元罚金后,瑞银又被迫向美国国税局提供4450个账户资料。做出让步的不仅是瑞银这个商业机构,在美国的强压下,瑞士政府也不得不在保密法上做出让步,承诺瑞士将接受国际透明度的标准,今后将通过双边条约向各国提供税务调查协助。
最近被盯上的是瑞士信贷,11月份,美国国税局再次战胜瑞士保密制度,让瑞信交出涉嫌逃避美国税务的客户名单。
“对FATCA定义下的外国金融机构(FFI)来说,法案将使其合规成本显著升高。”王尹巧仪指出,“FATCA对外国金融机构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一个是识别客户身份;另一方面是定期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为满足这些要求,金融机构需要对客户做更多尽职调查,并跟踪单个客户的交易或身份变更情况。
“香港金融管理局也需要与美国国税局签订外国金融协议。”王尹巧仪表示,根据法案规定,对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外国央行等被认定为逃税风险较低的机构可以豁免,而香港金管局虽然一直承担了央行的职责,但并不是真正的央行。
今年9月,香港金管局已经知会全部中央结算系统成员,留意FATCA并提早做出相应准备。
对于外国金融机构而言,与美国国税局签署外国金融协议,意味着该机构须主动申报美国客户信息,包含信息及资本利得。若不签署,将被视为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个人客户及法人客户(不合作账户),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
政府相互通气增加税收
“是否公开资料是客户的选择。” 瑞士隆奥银行亚洲董事总经理叶峯立(Philip Jehle)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FATCA这一惩罚性措施无疑是迫使瑞士的银行家在丧失客户和公开资料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
“客户如果拒绝公开信息,银行必须代缴30%的税款,并且在两年内终止该账户的服务。”王尹巧仪坦言,FATCA最狠的就是可以将不合作机构或个人踢出整个金融市场。
然而对于外国金融机构来说,合作并非易事。
根据FATCA的要求,外国金融机构须识别账户总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客户是否为美国公民,而私人银行或是高端理财账户的起始金额至少在100万美元。
“有些客户可能同时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王尹巧仪表示,而现在的一些开户程序只需香港身份证就可以,银行可能无意中违反FATCA的要求。“有些客户可能开户的时候还没有美国绿卡,过一段时间又拿了绿卡,银行还需要不断跟进客户的身份。”
而一些只做本地业务的券商也未必可以幸免。
王尹巧仪指出,如果券商有对手方是美国国税局的合作机构,而券商本身不是,那么其对手方也需要代缴30%惩罚性税收,并在两年内终止与其合作。
对于FATCA,美国的金融机构不得不服从,而有趣的是,欧洲政府也未抗议。
“(金融危机后)政府都希望增加收入。”王尹巧仪指出,尽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FATCA是一个只有成本没有收益的要求,但对政府而言,相互之间可以互换信息,增加税收收入。
面对“考虑周全”的惩罚性税收措施,选择不接受美国客户显然不能帮助金融机构避免麻烦。王尹巧仪认为,金融机构只能选择接受现实,并相应升级自己的运作方式。
“一些欧美金融机构已经在全球层面建立起特别工作组来做准备。”王尹巧仪表示,其接触到的中国金融机构则大多尚未开始准备。
“内地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客户信息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王尹巧仪预计,美国可能对中国政府做出让步,将中国内地认定为无须申报的低风险地区或者中美双方能够达成资料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