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今年1-11月电力工业生产运行数据日前出炉。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持续放缓,可再生能源投资步伐明显加快,相关行业的发展指导政策也悄然生变。
电监会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1-11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85%,其中11月增速为9.91%。这意味着用电量同比增速的下行趋势还在继续。
“10月用电量同比增速还维持在10%以上,11月降至9.91%,显示出用电量的变化和整个宏观经济的趋势是保持一致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信息部主任薛静对本报记者表示。而从结构上看,本月工业用电量对比其他产业继续呈现增速下降趋势,第三产业增幅明显。
在电源建设方面,数据显示,1-11月,全国电源工程完成投资3093亿元,其中水电782亿元、火电915亿元、核电656亿元、风电642亿元。
记者经计算后发现,在本月比上月新增的333亿元投资中,水电和核电建设占25%和17%。薛静对此表示,可再生能源建设投资加快,火电企业投资减少是一个趋势。不过在风能、太阳能发电均处产能过剩的背景下,相关行业的发展指导政策悄然生变。
“像过去那样专门扶植风电、光伏等产业的方式不会出现,”有专家向记者解释称,比如正在进行的一个政策调整是,从发展大风电基地,到分布式低风速风场同步发展,这样将有效降低风力发电对电网的扰动。
至于备受市场关注的“限电”问题,薛静透露,今年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不乐观,此时恰逢季末节能减排检查时期,有些能耗大的企业或将面临严峻考验。(潘高颖)
财政部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19日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合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并对相关资金的使用用途作出规定。
《办法》表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但不含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则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
对于两部分资金,《办法》规定了不同的用途,其中专项资金部分按照此前1月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主要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包括可再生能源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示范工程以及其资源的勘查和评价和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此外,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等,都将成为资金支持对象。
可再生能源附加部分则仍用于补贴上网电价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以及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合理的接网费用和执行分类销售电价的运行管理费用。
对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增值税而减少的收入,《办法》规定将由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予以弥补,并计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科目核算。(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