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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的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拥有员工约1万名,是全球最大的环境电器制造基地,但却被群众称为“欠保大户”。群众反映,原本属于农民工“救命钱”的社保,该企业的缴保比例不足四成。(12月18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个相当吊诡的事件,面对记者的采访,公司公然承认“我们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你还是去问地方政府,我们企业不好回答。”如此话语一方面揭示了大面积“偷漏”社保的事实,另一方面,则切割了与自身的责任,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同意”的结果。看来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过,“多年来相安无事”的怪象靠什么消除呢?
近年来,在所谓“保护纳税大户”的名义下,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种种举措,诸如奖励金钱乃至奖励“官帽”,而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同样是这种逻辑的产物。事实上,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企业和地方是获利方,地方将普通工人的社保福利,当做“优惠政策”送给纳税大户,而企业则因此每年“节省”巨额社保支出。换句话说,这是地方政府利益和企业利益相互媾和而熟视无睹和大肆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结果。
在这里,纳税大户成了违法的“通行证”和“护身符”,但是,农民工的“救命钱”就这样消失了。对此,该如何审视?人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与某些官员疏于监管、醉心于追求政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前,一些地方官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高指标,不惜牺牲公众的权益,追求畸形政绩。企业追求的是效益,政府追求的是政绩,在某些地方政府与企业利益趋同的情况下,农民工的权利就被束之高阁了。如此一来,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的吊诡就出现了。
关于利益,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得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此以来,难道我们还能不明白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的原因吗?难道不是农民工权利缺位的结果吗?
就笔者的观点,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既是政府的丑陋,也是企业的丑陋。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和一时的政绩,对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管,漠视甚至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以损害职工利益为代价,换取本地经济的发展。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更表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来看,企业是经济人的假设,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唯一目标。单纯从经济利益来看,企业是赚钱的工具,但绝不是无血无肉、无情无义的工具,更不是可以对社会不负责任的麻木不仁的机器。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获取利润、解决就业和缴纳税收,更希望企业能有效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员工利益等社会责任。正因为如此,纳税大户变脸为“欠保大户”就是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共同“陷阱”。
道理很简单,一个不尊重的员工的企业不是好企业,一个不保护公众权益的政府不可能取得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更何况,劳动保护权的基础是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劳动保护权是最基本人权的体现。因此,不仅要看到“纳税大户”变脸“欠保大户”背后的责任和权利后退,更要反思“纳税大户”成侵蚀公民权利“护身符”的短视和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