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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贾玥) “欧债危机愈演愈烈,为中国养老金改革提出六点重要启示。”今天上午,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国际论坛2011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发布式在京举行,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在会上指出,养老金制度是欧债危机的祸首,同时也给中国带来提高退休年龄、重视企业年金制度等六大启示:
第一,欧债危机提醒中国要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郑秉文认为,退休年龄是一个重要参数,它的高低对养老金制度有很大影响,并且我国提前退休现象十分普遍,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这与发达国家41年的“参考缴费年限”相差悬殊。
据不完全统计,在OECD(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中,至今没有提高退休年龄的只有6个,因为这些国家在半个世纪前就将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或67岁。截至2010年底,所有欧洲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都在61岁以上。而我国企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干部55岁)。
第二,欧债危机启示中国要强化个人激励设计。郑秉文指出,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中,个人账户的定位始终没有明确,空账运行的账户和做实试点的账户长期并存,导致个人账户所承载的个人养老责任及其功能从未实现,因此“实行结构性改革是根本出路,不进行结构性改革必然陷入危机,希腊就是一个例子”。
第三,欧债危机提醒中国要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制度。据介绍,在这次欧债危机中,希腊的养老金制度严重失衡,因为希腊2002年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参加人数仅占劳动人口的0.2%;而荷兰与希腊同样都是欧洲小国,人口规模也比较相近,但荷兰的企业年金的参与率高达69.3%,大力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希腊的企业年金制度已经非常不发达了,但我们比他们更不发达,无论是参与率、替代率,还是资产占GDP的比率都小于希腊,”郑秉文说,“这意味着,政府承担着全民养老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
第四,欧债危机启示中国要加强缴费与权益的内在联系。从欧洲养老金制度看,比利时和法国64岁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反而低于60岁退休拿到的养老金,这一负激励机制严重抑制了老年人群的劳动积极性,而通过比较发现,激励性较差的养老金制度的支出水平要高于激励性较好的国家。
我国也存在千方百计提前退休、通过断保和逃费把缴费年限缩至最低限等现象,这严重侵蚀养老金制度的长期收入与长期支付潜力。
第五,欧债危机启示中国养老水平不得超越经济发展。据了解,希腊男性和女性的平均终生养老金财富总额分别为52.8万和60.9万美元,高于欧盟成员国男性38万和女性42.8万美元的平均水平,更高于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欧福利国家。
“这在提醒我们不要对社保制度期望过高,大包大揽。任何福利制度对劳动力市场弹性或多或少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郑秉文认为,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升世界第二,但人均水平仅排名世界第95位,当与发达国家某个项目进行比较时容易产生错觉。
最后,欧债危机提醒中国从立法上切断缴费型养老制度“裹挟”财政的可能。如希腊,2008年对其养老保障体系的补贴高达151.7亿欧元,相当于全年GDP的6.34%。我国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从1997年开始接受财政转移支付,至今已累计转移支付达10254亿元。而从美国的经验看,它自公共养老金制度建立以来就从未接受过财政补贴,且养老金余额高达2.5万亿美元。
“我国是全球老龄化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15年之后我国的劳动供给将逐步减少,到2049年建国百年之际,老年人将占全部人口的34.4%,比例要高于美国,与欧洲相似,我们不应将财政风险打包推向未来。”郑秉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