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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日前发布的统计监测报告指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顺利,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9.6%提高到2010年的80.1%。
报告指出,过去十年,全国及各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0.1%,比2000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都有较大提高。
报告说,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这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0.3%提高到2010年的76.1%。其中,2010年中国人均GDP达到29992元(当年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0年的2.56倍,实现程度首次超过60%,达到64.0%。
报告认为,十年来中国社会和谐程度逐步改善,这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7.5%提高到2010年的82.5%。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略高于2000年的0.412,实现程度为79.8%。
报告还指出,十年来中国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民主法制逐步健全,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资源环境保护态势良好。
不同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仍然较大。2010年,中国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88.0%,比2000年提高23.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77.7%,提高22.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为71.4%,提高18.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为82.3%,提高22.0个百分点。